授予、拒绝、保持认证、扩大或缩小认证范围、更新、暂停、恢复或者撤销认证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公司对认证注册的授予、拒绝、保持认证、扩大或缩小认证范围、更新、暂停、恢复或者撤销工作符合ISO/IEC17021及认可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确保公司签发的认证证书能被正确的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公司对申请组织管理体系实施首次认证注册、拒绝认证注册、证书变更、转换证书的批准、获证组织认证注册资格的保持、撤销、再认证注册资格的更新及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暂停使用、恢复使用的管理。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认证决定的批准/或授权给管理者代表认证决定的批准。
3.2证决定人员对审核组审核意见进行评定。
3.3综合部负责认证注册资格的保持、撤销、认证证书暂停使用及恢复工作的实施。
4.定义
4.1认证的授予
通过对申请相关管理体系标准认证注册组织的相应管理体系的评审,公司对审核组推荐注册的意见经认证决定人员评定,其评定结论经总经理批准,申请组织相应管理体系可在公司进行认证注册的过程。
4.2 认证保持
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获证组织和其已认证注册的管理体系持续符合认证规范的要求和公司的规定,其认证注册结果持续有效的过程。
4.3 认证更新
综合评定再认证审核的结果,以及认证周期内的体系评价结果和认证使用方的投诉情况,做出更新认证的决定。
4.4认证证书使用权的暂停
获证组织或其管理体系由于某些方面不符合认证规范的要求或公司的规定,但其严重程度尚不构成撤销其认证注册资格。
4.5 认证撤销
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获证组织或其已注册管理体系的某些方面已不符合认证规范的要求或公司的规定,经评定及总经理批准,公司终止其管理体系的认证注册资格,证书编号及认证证书被撤销。或在获证组织未违反认证规范及公司规定、其已认证注册的管理体系仍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获证组织主动正式提出不再继续保持认证注册资格,主动申请撤销(注销)认证注册资格,其认证注册有效性不再被保持。
4.6拒绝
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获证组织管理体系符合认证规范的要求和公司的规定, 拒绝申请组织相应管理体系可在公司进行认证注册。
4.7恢复
造成暂停的问题已解决,被暂停的认证将被恢复。
4.8 认证范围的扩大
获证组织需扩大范围时应提交申请,公司对申请进行评审,确定必要的审核活动,做出是否可予扩大的决定。
4.9认证范围的缩小
认证范围的某些部分(如产品、区域)持续或严重的不满足要求,或获证组织认证范围内某些产品不愿持续的纳入认证资格,导致认证范围的缩小。